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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“雁门好人”评选活动开始啦!

发表时间:2017-06-30 | 来源:江油文明网

各村(居)民委员会、场镇单位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推动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,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鼓励和带动身边群众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,2016年“雁门好人”评选活动将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,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  “雁门好人”评选范围为具有我镇户籍的城乡居民或在我镇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人员。

二、评选类型

  “孝老爱亲好人”、“敬业奉献好人”、“助人为乐好人”、“诚实守信好人”、“见义勇为好人”五个类型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  每类至少评选1名,共10名。

四、评选原则

  1.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评选活动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  2.向基层、一线倾斜。采取民主推荐方式,动员群众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先进典型,以基层和一线人员为主要推荐对象。

  3.好中选优、群众公认。严格评选标准,邀请群众参评,注重征求各部门意见,确保评选出的好人有代表性,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、社会的认可。

五、评选标准

  1.孝老爱亲好人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,守护相助,患难与共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
  2.敬业奉献好人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;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并且具有奉献精神,乐于回报社会,热心帮助他人,在扶贫助困或推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。

  3.助人为乐好人: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,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
  4.诚实守信好人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

  5.见义勇为好人:为保护国家、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不顾个人安危,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,受到广泛赞扬。

六、评选程序

  第一阶段:动员阶段(9月)

  制定“雁门好人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,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,各村(社区)、场镇单位结合自身实际,对“雁门好人”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发动、周密部署,营造浓厚氛围。

  第二阶段:推荐阶段(10月1日—10月20日)

  各单位、各部门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推荐“雁门好人”候选人,镇文化服务中心梳理汇总推荐情况,将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提交镇评选委员会。

  1.发动群众推荐。各单位采取自荐、互荐、自下而上、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,推荐候选人参选,候选人确定后,现在本村(社区)显要位置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、评比。

  2、审定上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由各单位统一向镇文化服务中心推荐上报,原则上各村(社区)推荐上报总人数不少于2人,各场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。

第三阶段:评选阶段(10月21日—11月30日)

  1.征求意见。镇评选委员会将推荐的候选人征求意见,确定正式候选人。

  2.公示。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。

  3.量化评定。量化评定由两部分构成:一是通过微信平台“清江云锣”面向全社会进行投票,得票情况占量化评定60%;二是由镇评选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,得分占量化评定40%。综合微信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成员打分,最终确定2016年度“十大雁门好人”。

  第四阶段:表彰阶段(12月)

  镇党委、政府经研究,作出《关于表扬2016年度“十大雁门好人”的决定》,举办“雁门好人”现场交流会,并对当选的“十大雁门好人”进行表扬。

注意事项

  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充分发动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“雁门好人”评选活动中来,积极推荐,认真评议,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活动中思想受到教育、素质得到提高。各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候选人推荐表(见附件)、事迹材料和照片3-5张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,语言朴实、一律使用第三人称,报送的材料均要附电子版。(联系人:高敏,联系电话:15228781606,报送邮箱:1043945355@qq.com

  2.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途径,深入宣传“雁门好人”,营造全社会关注、支持、参与“雁门好人”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,弘扬真善美、传递正能量,形成学善、向善、行善、扬善的良好风尚。

  3.评选出的“雁门好人”将作为各级“好人”和道德模范候选人向上级推荐。

 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

  2016年9月9日

  主办:雁门镇文化服务中心

  承办:雁门镇“清江云锣”编辑部

  编辑:谢家庆    高   敏

责任编辑:美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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